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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4年度珠海市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申报(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8 浏览量:87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6-28/2024-07-29
  • 项目类型 :
      公共/示范平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3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4年度珠海市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申报(备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珠海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珠科创〔2023〕109号)规定,现拟启动2024年度珠海市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申报(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次项目申报分为五个专题:

  专题一:市新型研发机构资质认定;

  专题二:新型研发机构公共技术服务补助;

  专题三:市重点实验室资质认定(学科类);

  专题四:市重点实验室资质认定(企业类);

  专题五: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资格认定奖励。

  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度珠海市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4)。

 

  二、申报流程

  (一)在线填报

  本次项目申报须通过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113.106.103.75/#/home)在线填报。申报单位首次登录,需要通过该平台跳转至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完善企业相关信息。项目申报人员按照以上流程,以企业法人身份注册个人账号,即可登录平台,选择拟申报的项目和专题,在线填报《申报书(备案书)》、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申报(备案)材料之后,单位管理员须及时登录申报系统审核提交。

  (二)主管部门审查

  各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申报系统对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荐上报工作。全部受理工作完成后,我局将函请各区统一出示推荐意见。

  市科技创新局对申报单位资质及申报(备案)材料进行复审,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申报单位所在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

  (三)材料提交

  申报单位(或个人)在完成在线填报后,可通过申报系统了解申报(备案)项目所处进度和审查结果。未通过复审的申报(备案)材料不进入评审程序。

  通过市科技创新局复审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在申报系统打印生成《申报书(备案书)》,签字盖章并按照申报书(备案书)、附件材料(需编制目录)的顺序装订成册(需制作书脊并标明项目申报单位名称)。一式六份(项目备案一式三份),双面打印。纸质材料由申报单位自行送达或邮寄至市科技创新局。采用邮寄的单位须按指南要求核对签字和盖章等事项,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因此产生的往返邮寄费用由寄出单位自行负责。

 

  三、时间安排

  (一)线上申报

  2024年6月28日至7月29日17:00。除线上审核要求补充材料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线下项目申报培训时间:市科技创新局拟于7月上旬以线下集中辅导的方式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培训,请各有意向申报的单位关注微信公众号“珠海科技创新”及时获取通知信息。

  (三)线上审核及纸质材料报送

  1.各区(功能区)形式审查时间:2024年7月30日-8月6日。

  2.市科技创新局复审时间:2024年8月7日-8月14日。

  3.线上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8月15日-8月22日期间交至市科技创新局。

  (四)材料评审及资质审查

  2024年9月6日前。

  (五)答辩评审

  2024年9月27日前(适用于专题二)。

  (六)现场考察

  2024年10月22日前。

  (七)结果公布

  2024年10月29日前公示拟认定(备案)项目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评审程序

  专题一、专题三、专题四按照“达标即准”的原则,由市科技创新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综合审查,分为材料评审和实地考察两个阶段;专题二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科技创新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综合审查,开展“材料评审+答辩评审+实地考察”三轮评审;专题五按照“免申即享”的原则,由市科技创新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资质审查和实地考察。市科技创新局根据评审意见提出拟立项项目名单,在珠海市科技创新局网站“通知资讯”栏目进行公示(网址:https://www.zhuhai.gov.cn/zhskjcxj/,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无异议的项目,市科技创新局将正式下达立项通知。

 

  五、有关说明

  (一)项目申报材料填写格式和标准:按填写说明和指引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1.申报内容或条件不符合申报要求;

  2.申报书(备案表)填写内容不全;

  3.附件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

  4.提交虚假材料。

  (三)项目申报列入科研诚信监管。申报单位(个人)必须诚信申报,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行为将列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并按规定惩罚。

 

  六、联系方式

  书面申报(备案)材料由各申报单位盖章后,于2024年8月22日前自行送达或邮寄至项目评审服务机构(单位名称:珠海市科技发展促进会,收件人:高琦,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主楼6楼612室)。

  项目申报业务咨询:珠海市科技发展促进会,高琦、王晓光,联系电话:2550054、2550082;珠海市科技创新局产学研结合科,陈基耘、罗雯雯,联系电话:2113992、2137372。

  系统填报技术支持:2602051,260205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特此通知。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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