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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设申请软件著作权

发表于:2022-11-22 关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对软件行业的重视,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涉足软件行业,为了更全面地了解和掌握软件行业相关知识,使自己更准确地进行研发和营销,提高自己在公司以及行业中的竞争力,很多企业都会选择对自己家公司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那么要想获得著作权登记应该需要哪些条件呢?该如何申请呢?申请程序: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向登记机构提交申请文件。申请文件: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书、著作权人身份证明文件、软件登记申请表等。

1.软件著作权应由作品完成人或作者亲自提出。

可以是一件作品的一个单独部分,也可以是一个整体。不是对作品整体作出具体的修改,而是将已经修改的部分作为一个整体提出著作权登记申请。如有必要,还可以将软件设计图或者设计稿提交给著作权登记机构申请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对软件著作权登记文件中所记载的事项负责。但若申请人对其权利的归属有异议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归属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版权登记机构提起著作权登记请求:1.要求保护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系以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创作的具有独创性的作品;2.认为与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其他作品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作品;3.对软件设计进行修改后重新提出开发权申请;4.要求保护著作权人在使用该软件过程中享有的不正当利益;5.与他人拥有著作权的其他作品不同且不相类似的情况下,不允许他人继续使用该软件。对于著作权登记的时间要求必须以被审查为准。

2.软件作品应独立完成,不能与其所创作的其它作品混合使用;

软件中如有相同的或者类似的功能的部分,则必须使用相同的方式;除本条第(三)项和第(四)项所列情形外,均不得重复使用。软件在我国境内未办理登记的,申请人可自行开发,但开发后必须使用该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在中国境内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登记的权利。软件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著作权,其作品可以由他人单独完成,也可以由组合完成。如果两个以上程序独立进行制作或开发的同时存在,则必须取得作品的共同著作权人同意才可以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

3.软件作品为未发表类软件,未发表软件不属于著作权保护范围。

未发表软件不能直接作为版权作品进行保护,但可以作为无形资产进行转让和许可。未发表类软件可以单独使用或作为一种作品形式与他人合作。一般情况下,未发表类别软件不能与其他类别软件相混淆,否则可能会造成权利归属纠纷。因此,未发表类软件只有在开发完成后方能使用这些知识产权。如果未发表类软件需要转让和许可使用该未发表类软件,则需要以另一种形式与其他类别软件相混淆。例如通过计算机软件进行交流、合作、共同开发设计新产品的情形。

4.软件著作权登记是对已完成作品一次登记。

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作品进行一次完整登记的活动。登记机构对已经登记的作品享有优先权,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给予登记。若不作登记,权利人在收到任何权利转让通知后,均可以放弃上述权利。但应当明确指出,仅在合同订立或有转让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登记。对于著作权登记后未经权利人许可而不得转让或出租的,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继续转让或出租。转让或出租后又将其再次转让的,应当重新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