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特别是在国家财政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的背景下,国家在中小企业发展中给予了很大的帮助。中小企业成长和发展的关键是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核心是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形成的产业集群和竞争优势中处于主导地位的中小企业。通过政府引导支持、政策倾斜等措施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成为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品牌化和国际化水平较高、创新能力较强、发展质量和效益较高、主业突出、综合实力较强、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中小微企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自2011年成立以来于2017年10月28日完成换届工作。协会现有30家副会长单位和3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等系列专家、企业家等会员单位共计1000余家。
一、专项扶持资金
1、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年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含)以下的中小企业,按照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2、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研发投入为主,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5%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精特新产品。3、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对国家级“专精特新服务业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进行监测评估,开展“点对点”精准服务;鼓励各地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财税、金融、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扶持。享受方式:企业向所在地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后,经审核合格后,由政府出资给予资金支持。
二、奖励资金
对首次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小微企业认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补300万元。已获得以上奖励资金,不予重复奖励。本政策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申报成功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中小企业评审认定标准》的中小企业,将由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推荐到各省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进行评审后,由企业提出奖励资金申请和认定。评审结果作为申报项目评审的重要依据,可作为评审项目申报的重要参考依据;按评审结果给予奖励资金。具体情况可通过邮寄或直接提交至指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建国路10号中国中小企业协会1号楼416-517室。
三、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自主申报。2、报送材料:申报企业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3、审核推荐:公示无异议后,由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审核:符合条件的,向协会进行申报,并按程序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再提交中国中小企业协会。4、审核结果公示:由协会进行汇总并提交国家信息中心。5、入库管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通过的企业进行评审并公布结果,每年1月1-7日在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在官网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认定并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正式通知申报的全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进行集中申报(一次报送)。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企业所在地区经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盖章,同时提供国家有关部门推荐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表》、近3年主要财务数据等。1.申报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申报材料中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填报《专精特新小企业认定申请表》;4.其他申报材料(如:近2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等)、近3年税务缴纳证明材料、近3年的年度纳税证明材料(或近3年纳税信用等级)等证明材料;5.技术中心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技术中心成立或隶属关系证明(加盖公章);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投入明细账;与本单位相关的财务数据等。上述各类证明材料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请提供单位盖章并加盖公章;需由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或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