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热点资讯   国家专精特新

国家专精特新

发表于:2022-11-18 关注 

“专精特新”是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领域和战略举措,是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对于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这是一次难得的扶持机遇。国家工信部于2018年11月5日公布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工信部联企〔2018〕165号),经组织申报,通过初审后实施。从支持范围、资金支持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要求。其中包括聚焦细分市场,做精做强,专业化发展;提供细分市场、专业化服务;建立示范企业;提升综合能力和专业化水平;鼓励创新等。首批265家企业申报时间为2019年3月16日至5月31日。“专精特新”是专精于细分市场、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生产工艺较为先进、产品质量稳定合格的中小企业。根据《关于公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9〕191号)文件精神,对我市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相关支持情况进行了申报和初审。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条件:专精特新企业,是指在制造过程中专注于细分市场,坚持专业化发展方向,产品质量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其产品或服务明确的细分市场领域(详见附表)。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也可提出申请。专精特新企业不存在失信行为。申报前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不含刑事案件)。申报时应提交近三年内无重大环保、安全事故发生情况;近三年内无严重质量违法行为;近三年内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环境违法行为;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环境违法行为或环保违法行为记录。专精特新企业不存在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或其他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违法违规行为,且近三年无严重环保、安全事故发生及环境违法行为记录且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地方“黑名单”。

二、审核认定

企业所在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初审并通过后下发认定通知。认定通知由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过网站公示7日,并征求同级财政等有关部门意见后于2019年3月16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初审: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汇总认定。初审通过的企业于2019年3月16日前登录“河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推荐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操作;不通过初审的企业将不再列入初审名单;未通过初审的企业需重新参加复审或申请复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汇总认定结果后向社会公布认定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省财政部门给予资金支持并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时予以相应的补助或奖励。(4)复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对初审通过的企业申请复核材料进行汇总复核后,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奖励或补助;对不符合条件的,通知取消其申报资格;未按规定进行复查、复核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不予公布“专精特新”名单。

三、后续服务

服务内容: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质量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品牌建设、节能环保及市场开拓等,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提供专业指导和后续服务。帮助企业完善管理体系,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工作体系,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帮助企业做好科技研发与技术改造,提升产品质量标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助企业制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制定生产经营组织方案,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等。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各类创新活动,促进关键共性技术应用成果转化。帮助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