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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全国魔术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5 浏览量:1027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6-15/2022-07-30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全国魔术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煤矿文工团:

  为落实《“十四五”艺术创作规划》,发现和培养优秀魔术创作表演人才,文化和旅游部自2022年起,组织实施“全国魔术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现将2022—2023年度“全国魔术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定文化自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推动优秀魔术艺术作品和创作表演人才不断涌现,促进我国魔术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


  二、组织单位

  主办:文化和旅游部

  承办: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协办:上海文广演艺集团、上海杂技团、上海市马戏学校、上海市杂技家协会


  三、培养对象

  具有中国国籍,年龄在25岁至45岁之间,从事一线演出7年以上的舞台、近景魔术师。


  四、实施内容

  (一)申报遴选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组织业界专家,从申报者中择优遴选出30名左右学员,作为2022—2023年度“全国魔术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培养对象。

  (二)指导培养

  邀请具有权威性、代表性的魔术艺术家、资深导演、制作人以及相关专家,通过课堂授课、互动讨论、表演教学及训练、创作实践等方式,指导学员明确创作表演理念,把握创作规律,提高表演技巧,提升节目制作能力。

  (三)展示推广

  通过全国杂技展演及其他重要展演展播活动,对学员创作的优秀作品进行宣传推广。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统一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申报数量不限。中国铁路文工团、中国煤矿文工团,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艺术团体和个人可直接申报。

  (二)作品要求

  申报者须报送1—2个自主创作表演的、能够体现自身艺术水平的完整节目视频。节目内容健康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

  (三)申报材料

  1.2022—2023年度“全国魔术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申报表1份(见附件)。

  2.高清节目视频1—2个。

  3.申报者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学生证)复印件1份。

  申报表电子版、高清节目视频存储在同一U盘里报送。

  请于2022年7月30日前(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将以上材料寄送至: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2266号马戏城315室

  邮编:200072

  联系人:谢飞

  联系电话:021-66522578,13917149631

  邮箱:shanghaimagic@126.com


  六、其他事项

  (一)组织单位将为培养达标的学员颁发相关证书。

  (二)专家授课指导相关费用、教材费用及学员在沪期间食宿费由组织单位负责,学员其他费用自理。

  (三)学员须确保所创作、演出的作品不存在版权方面的争议。

  (四)组织单位有权组织开展与培训活动、学员作品相关的录制、演出、网络直播等宣传推广工作。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2年6月10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