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黑龙江省关于转发《科技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第十一批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科技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第十一批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区〔2019〕8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申报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单位,请对照《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9〕117号)规定的认定条件,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二、请各申报单位于2019年12月4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7份,另附电子版光盘)报送至省科技厅。
三、联系方式:
1.省科技厅成果区域处:李丽
电话:0451-82628506
2.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霍慧
电话:0451-53623726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邮编:150001
附件:1.《科技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区〔2019〕85号)
2.《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9〕117号)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