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黑龙江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中医药研发入库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黑龙江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中医药研发入库项目的通知
各市(地)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中医药事业、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论述和全省中医药发展大会精神,推动全省中医药大发展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健康服务需求,充分发挥科技在建设健康龙江、推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支撑作用,现就启动2019年度黑龙江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中医药研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1.申报单位为黑龙江省内注册的创新主体,包括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等。
2.应用示范类项目原则上需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申报,提供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
3.中医诊疗技术及平台建设属于公益类项目,可由高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无需企业合作或提供资金配套。
4.企业作为牵头单位或合作单位,研发费用需与配套经费相适应。新成立3年内企业研发投入达不到配套经费要求的,如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也可牵头或合作申报。
(1)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0%以上、核心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一年内可实现投产。
(2)企业获得投融资机构投资不低于500万元,企业估值2000万元以上。
5.企业法人有省级科技计划3项以上(含3项)在研项目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项目除外)不允许参与申报。
6.高校、科研院所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逾期未结题超过5项的,在立项时予以限制。
(二)项目负责人
1.具有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工作经历及科研基础,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有在研项目的负责人、具有不良诚信记录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以及个人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经费要求
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及研究内容,应用示范类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额度100-300万之间,中医临床诊疗技术单个项目支持额度在50-100万之间,平台项目支持额度500万元左右。
(四)技术就绪度与先进性评估
此次研发计划主要支持技术就绪度4~6级的项目,项目完成时技术就绪度一般应达到7~9级,原则上项目完成后技术就绪度应有3级以上提高,各申报单位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按照要求(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对此进行阐述。
(五)项目研究内容与考核指标
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交项目申请单位诚信承诺书。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请书内容、指标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六)项目执行期2-3年
二、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在线申报方式,不接收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人登录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http://111.40.160.180:8180/pmshlj/default.html),申报人在线注册、填报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提交到申报单位。经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推荐到省科技厅。
三、项目推荐
各市(地)科技局,部分省直业务主管部门可作为项目申报的推荐单位。高校申报由省教育厅推荐;省农科院、省科学院可作为其直属单位项目申报的推荐单位;中直高校、科研院所由省科技厅推荐;其他科研院所和企业实行属地化管理,由所在市(地)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单位如有信息变更请与技术咨询联系。
四、受理时间
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为8月12日18时,届时在线申报系统自动关闭。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截止时间为8月14日18时,届时推荐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尽量提前完成填报和提交工作,错开申报高峰期,以防申报系统拥堵造成无法提交等问题。
五、其他事项
省科技厅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会同省财政厅进行项目经费预算审查,根据评审打分情况决定支持项目清单。
业务咨询部门及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0451-82628292,82603925。
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32807,82651341。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