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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18年遴选军民融合优势民营企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9 浏览量:136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18-11-19/2018-11-30
  • 项目类型 :
      公共/示范平台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18年遴选军民融合优势民营企业工作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经安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按照《成都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成军民融合办〔2016〕1号),我市将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加强与军工企(事)业单位对接,支持优势民营企业提升参与军工产品研制、配套能力,拓展“民参军”领域。为做好相关工作,需建立优势民营企业库,现决定开展2018年遴选军民融合优势民营企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式

  从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研发生产能力强、具有良好信誉的民营企业中筛选培育对象,定期向相关单位发布遴选企业名单。

  (一)推荐尖端技术。通过各种方式,向军队和军工单位推荐优势民营企业掌握的尖端技术及成熟货架产品,推荐进入武器装备采购平台,畅通民营企业尖端技术军用渠道。

  (二)开展辅导对接活动。组织优势民营企业参加相关军民融合培训和对接活动,承接军工项目初级加工配套任务,接受龙头军工单位辅导。


  二、遴选条件

  (一)在我市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

  (二)有能力和意愿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民营企业,并设立有军工市场研究发展内部机构。

  (三)企业不得有境外资本。

  (四)企业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企业近两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问题,诚信守法经营。

  (六)企业至少满足以下其中1条:

  1.2015年以来,企业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

  2.2015年以来,企业年销售额增速超过15%;

  3.建立了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

  4.近3年共获得发明专利授权3项(含)以上;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料

  1.企业申报说明书(详见附件1)。

  2.企业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位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技术中心授权证书、会计报表等)。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按封面(详见附件3)、申报说明书、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其它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

  2.申报材料一式1份,并附光盘1张。

  3.企业的申报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


  四、遴选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

  (二)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企业申报工作,按照条件审核申报企业资格及相关材料,在通过审查企业的基本情况表上签署意见,并填写区(市)县汇总表(详见附件4)。

  (三)各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盖章后的汇总表和企业申报材料于2018年11月30日前报市经信委军民融合推进处。


  五、保密要求

  企业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1月19日

  (联系人:全金楼;电话:61888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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