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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度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高层次教育人才拟认定结果(第一批)公示的通知
根据《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穗南开人发规字[2020]2号)规定,南沙新区(自贸片区)2021年度高层次教育人才拟认定结果(第一批)(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月28日至3月8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提出。异议应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并具体列举理由及相关事实依据。
联 系 人:樊银娇
联系电话:020-8468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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