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天河区关于开展2018年广州市总部经济集聚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天河区关于开展2018年广州市总部经济集聚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天河区辖内各相关机构:
根据《广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 年广州市总部经济集聚区认定及奖励工作的通知》(穗服务办〔2018〕5号)的精神,现将我区2018年广州市总部经济集聚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为总部经济集聚区内企业提供招商、运营及统计等各类综合管理服务的总部企业管理机构。
二、申报方式
按要求填写《2018年度广州市总部经济集聚区申报表》(附件1)及《总部经济集聚区四至范围》(附件2),加盖公章后将上述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天府路1号天河区政府机关大院2号楼6011)。
三、申报时间
2018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
四、注意事项
总部经济集聚区是指集聚10家以上总部企业,由统一管理机构为区内企业提供招商、运营及统计等各类综合管理服务的区域。如为联合申报的总部企业,仅申报主体可以纳入统计家数。
总部经济集聚区奖励资金主要用于集聚区规划编制、公共平台项目建设、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招商策划、路演活动等各类园区服务支出。集聚区管理机构要定期统计集聚区内企业信息并向市发展改革部门和区相关部门通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朱嘉建,联系电话: 38622962)
广州市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
2018年10月22日